对双眼皮的不满意常表现为眼部重睑线不明显、部分及完全消失;双眼皮过宽或过窄;弧度中断,双侧不对称;双眼皮过厚;瘢痕增生:眼睑上抬困难,眼睑闭合不良等。除了眼睑严重闭合不良的病例外,其余患者均应在后半年至一年、瘢痕软化后才可考虑施行。若在瘢痕软化前,因为组织较脆弱,容易产生撕裂,导致瘢痕形成,从而影响效果。
双眼皮失败修复的情况有很多,只要及时找出原因,并积极予以,便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双眼皮需要修复情况一:重睑线不明显 表现为重睑线部分或完全消失,多见于埋线法及缝线压垫法术后,目前市场上所谓的高分子双眼皮及压膜法等实际上就是埋线法的一种。出现该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方法选择不正确;对眼皮厚而显臃肿者用埋线法未能使其睑板和皮肤在重睑处发生永久粘连,用切开法时睑板前眶隔脂肪及眼轮匝肌去除不彻底,皮肤与睑板未能粘连等,都会出现重睑线不明显的情况。
修复措施:重睑线完全消失者,应重新选择方案对眼皮薄、内眼角无赘皮或赘皮较轻者,可选择埋线法;对眼皮厚(肉泡眼)及内眼角赘皮多者应改为切开法;对重睑线部分消失者,可在局部重新施行,新形成的重睑应和残存的重睑线保持弧度的一致和自然。
双眼皮需要修复情况二:重睑过窄 指双眼皮绝对宽度小于5毫米,出现隐双,或相对于受术者脸形而言,双眼皮宽度过窄,不协调,这与设计及缝合不当有关,可能是由于术前设计(包括事先受术者的要求)过窄,或是缝合位置过低。
修复方法:沿原切口切开,充分剥离重睑线以下皮肤,去除睑板前的眼轮匝肌及睑板前组织,利用上睑皮肤的伸展性,将切口上提缝合以达到增加重睑的宽度(可增加宽度1-3毫米)。此种方法还可使年轻患者的上翘.增加美感。另外,由于重睑线下皮下组织被去薄,后双眼皮还会更加逼真自然。
双眼皮需要修复情况三:重睑过宽 表现为重睑宽度大于8毫米,或相对于脸形(小而圆者)而言其宽度过宽,常见于欧式眼的追求者。不但重睑宽度过宽,且重睑线上及眶骨下的上睑皮下组织及眶隔脂肪由于去除太多而出现凸陷,术后外形不佳。
修复方法:对只是一般重睑线相对过宽,而非欧式眼受术者相对较好修整,只需将切口重新设计在6至8毫米范围,并将原切口一同去除即可,其效果良好。对于欧式眼受其修整难度较大,在设计方面除将切口降低外,还必须用真皮脂肪瓣、游离脂肪颗粒或者人工生物材料(包括膨体聚乙烯、英捷尔法勒)填充上睑凹陷。依据情况可行一期或分两期进行。